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的复牌具体时间详见《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2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27日、3月28日、3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时间,即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奉化市金钟路588号公司2楼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立华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929人,代表股份280,657,5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09%。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24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0%。
    2、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1924人,代表股份40,657,536股,占公司流通股份总数的28.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9%。其中:
    (1)流通股股东8人现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代表股份550,15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35%;
    (2)通过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权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916人,代表股份40,107,38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方案全文详见2006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刊登的《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修订稿)》。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股份类别 代表股份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80,657,536 275,435,482 4,993,754 228,300 98.14 流通股股东 40,657,536 35,435,482 4,993,754 228,300 87.16 非流通股股东 240,000,000 240,000,000 0 0 100.00
    表决结果:通过了《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投票情况 1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10,054,492 同意 2 省总工会 1,380,384 同意 3 周春敏 1,338,561 同意 4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77,462 同意 5 李春招 700,000 同意 6 杨斌 600,000 同意 7 刘朝辉 478,522 同意 8 上海立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同意 9 张绮绣 290,000 同意 10 鞠文善 252,800 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许航
    3、结论性意见:波导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