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257号),同意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