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8月17日在浙江省奉化市金钟路588号本公司新区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经选举,一致同意李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