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7月30日在浙江省奉化市金钟路588号本公司新区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查阅2003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仅是根据增发工作需要作重新审议,基准日调整为2003年6月30日,其他内容不变。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的内容请查阅公司2000年、2001年年度报告,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仅是根据增发工作需要作重新审议,基本内容不变。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