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6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参会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阅看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7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