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工投")为公司发起人股东单位,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12,072,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9,319,58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实施2005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宁波工投持有公司18,639,16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7年4月6日,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上市流通。
    2007年5月8日,公司收到宁波工投《关于减持股权的函》,该函提及:
    截止到2007年5月8日15时,宁波工投已累计售出波导股份15,479,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55%,目前仍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60,000股。
    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发起人股东单位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因此,宁波工投在致函公司的同时,委托公司代为公告。
    (说明:宁波工投减持超过1%时,已委托公司刊登过相应公告,详见2007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