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2元。
    ●扣税前和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税前派发现金红利0.2元,每股税后 派发现金红利0.16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8日
    ●除息日:2002年7月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2年5月 16 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年5月17日的《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配方案:
    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1年年度末总股本25,26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对于个人流通股,公司按20% 代扣个人所 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为每10股1.60元,对国有法人股和法人股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 股2.00元,共计派发现金50,5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5,729,451.71元结转下一 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8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1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6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 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 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 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非流通法人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方式: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建设路68号。
    邮政编码:400080
    联系电话(传真):(023)63725956
    联系人:徐旺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