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4月18日发出开会通知,会议于200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董事朱明希先生、艾尔为先生、贺洪琼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李志超先生、夏雪先生、张洪模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志超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附:王小军简历
    王小军,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96年获律师资格,曾在甘肃省检察院陇南分院反贪局工作,1996年起就职于公司,曾任涪陵制药厂副厂长。现任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 b>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之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聘任的总经理王小军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我们了解,该同志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签名:薛云奎、向仲怀、王一涛、肖永红、王峥涛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