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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G弘业 项目:公司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03-09 打印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5股,(即每股获得0.35股股份);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10日;

    · 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3月14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3月14日。

    · 自2006年3月1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弘业",股票代码"600128"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6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2日、3月3日、3月6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 99.25%,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92.3%,非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100%。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3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内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25,943,085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5股股份。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条件。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5股(即每10股获得股票0.35股),流通股股东最终获得的股票总数为25,943,085股。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前                                         执行对价后
    序号                             执行对价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3,405,265         51.85                 24,327,179   79,078,086         39.65
    2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     3,386,859          1.70                    264,548    3,122,311          1.57
    3                    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78,963          1.54                    240,498    2,838,465          1.42
    4                        南京商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21,671          1.26                    196,966    2,324,705          1.17
    5                          江苏省东晟燃料有限公司     1,539,481          0.77                    120,249    1,419,232          0.71
    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539,481          0.77                    120,249    1,419,232          0.71
    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1,539,481          0.77                    120,249    1,419,232          0.71
    8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539,481          0.77                    120,249    1,419,232          0.71
    9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539,481          0.77                    120,249    1,419,232          0.71
    10                 江苏省陶瓷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231,585          0.62                     96,199    1,135,386          0.57
    11           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31,585          0.62                          0    1,231,585      (注)0.62
    12             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69,741          0.39                     60,125      709,616          0.36
    13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769,741          0.39                     60,125      709,616          0.36
    1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769,741          0.39                     60,125      709,616          0.36
    1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307,896          0.15                     24,050      283,846          0.14
    16                                   中化江苏公司       153,948          0.08                     12,025      141,923          0.07
                                                 合计   125,324,400         62.84                 25,943,085   99,381,315         49.83

    注: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31,585股处于质押状态,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未能解除质押,故公司大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代江苏粮油垫付对价,垫付的对价由弘业集团向江苏粮油追偿。江苏粮油办理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弘业集团的书面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1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14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3月1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弘业",股票代码"600128"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25,943,085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5股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份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家股   103,405,265   -103,405,265             0
                                   社会法人股    21,919,135    -21,919,135             0
                                 非流通股合计   125,324,400   -125,324,400             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国家持有股份(注)             0    +79,078,086    79,078,086
                         社会法人持有股份(注)             0    +20,303,229    20,303,229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0    +99,381,315    99,381,3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股    74,123,100    +25,943,085   100,066,18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74,123,100    +25,943,085   100,066,185
                                     股份总额   199,447,500              0   199,447,500

    注:国家持有股份、社会法人持有股份的变动数中反映了国家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代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股份96,199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弘业集团                      9,972,375    2007年3月14日              注1
                                         9,972,375    2008年3月14日
                                        59,133,336    2009年3月14日
    2      江苏烟草                      3,122,311    2007年3月14日
    3      苏豪国际                      2,838,465    2007年3月14日
    4      南京商茂                      2,324,705    2007年3月14日
    5      东晟燃料                      1,419,232    2007年3月14日
    6      汇鸿针棉                      1,419,232    2007年3月14日
    7      江苏舜天                      1,419,232    2007年3月14日
    8      开元轻工                      1,419,232    2007年3月14日
    9      南京纺织                      1,419,232    2007年3月14日
    10     江苏陶瓷                      1,135,386    2007年3月14日
    11     江苏粮油                      1,231,585    2007年3月14日              注2
    12     江苏纺织                        709,616    2007年3月14日
    13     江苏海企                        709,616    2007年3月14日
    14     汇鸿土产                        709,616    2007年3月14日
    15     太保江苏                        283,846    2007年3月14日
    16     中化江苏                        141,923    2007年3月14日

    合计 99,381,315

    注1:弘业集团承诺的限售条件:弘业集团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弘业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出售数量占弘业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2: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31,585股处于质押状态,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前未能解除质押,故公司大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代江苏粮油垫付对价,垫付的对价由弘业集团向江苏粮油追偿。江苏粮油办理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可流通时间为2007年3月14日),应先征得弘业集团的书面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八、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证券部

    邮政编码:210001

    联系人:姜琳、王翠

    联系电话:025-52308738、52262530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5、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同意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协议及补充协议;

    6、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函;

    7、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6]46号)。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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