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11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为江苏弘业永盛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弘业永盛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促进其外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该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无锡分行申请贷款。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不超过165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为期1年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