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7 年7 月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 名,实际参会6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提供续保的议案》。
    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精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2.36%。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爱涛精品经审计总资产为312,690,406.98 元,净资产122,946,942.83 元,资产负债率60.68%,2006 年实现净利润-8,260,643.59 元。
    为保证爱涛精品业务的顺利开展,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7 月25 日通过决议,同意为其不超过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继续提供为期一年的续保,爱涛精品同时提供反担保。该事项于2006 年7 月28 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担保到期后,继续为其不超过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为期一年的续保,爱涛精品同时提供反担保。该笔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至此,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同意:6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7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