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 月 28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本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19944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17125元。 本次派息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 变化。
    二、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6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 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江苏工艺”股东。
    三、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18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19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29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将按2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国家股、 法人股以及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流通 股,公司不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四、实施办法
    1、本公司将扣税后的社会公众股股东红利划入登记公司,登记公司于现金红利 发放之日前的第一个交易日(6月28 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 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6 月29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 待办 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 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 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国家股、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5-2308738
    特此公告
    
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