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月22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为董事刘绥芝先生、钱竞琪女士、葛猛先生、吴廷昌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和包文兵先生,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绥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06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爱涛艺术中心”资产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不超过捌千万元人民币的金额购买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下称“爱涛精品”)投资兴建中的“爱涛艺术中心”资产,以缓解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形成公司的多元经营格局(对外投资公告见2006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双方签定的协议约定在项目竣工审计后三个月内办妥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截止目前,该项目还没进行竣工审计,故该资产还未过户。
    在该议案通过并部分实施的过程中,随着《江苏省“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和本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出台,公司拟理顺并完善在文化产业领域的资产、股权结构,搭建一个更合理、更坚实的运作平台,从而顺利实施公司的十一五规划。故公司拟变更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购买“爱涛艺术中心”资产的议案》的部分内容,在金额不变的前提下(依然为不超过捌千万元),将购买资产改为增资,即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弘业集团”)按原持股比例对爱涛精品实行同比例增资,以继续支持该公司在“爱涛艺术中心”及其他文化产业领域方面的建设经营。
    具体增资方案如下:本公司和弘业集团按原持股比例对爱涛精品增加投资。其中,本公司增加出资7,998.38万元,弘业集团增加出资661.62万元。增资完成后,爱涛精品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2,993 万元变更为21,583万元,其中,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2.36% ,为 19,934.0588万元,弘业集团占注册资本的7.64%,为1,648.9412万元。
    由于弘业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此增资形成关联交易,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且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故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此外,该议案还将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对于该增资议案,两名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2007年2月12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对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
    具体情况请见同日公告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07-003)和《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07-004)。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