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5日,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41,526,721股,占总股本的55.8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的议案》,公司以净资产评估值14640.29万元作为收购参考价,收购湖南金健发展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常德市自来水公司,最终结算支付价格以上述参考价加减自评估基准日至协议生效日经审计确认的期间损益为准。由于常德市粮油总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梁宋模先生同时兼任湖南金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61,11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会议议程、表决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议案产生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