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城陵矶国家粮食储备库于2005年1月10日合资成立金健米业(岳阳)精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因湖南岳阳城陵矶国家粮食储备库体制改革,其出资资产无法在2007年1月10日前过户到合资公司。为此,股东双方达成共识为确保双方利益最大化原则,就提前终止合作协议,终止合资公司有关问题议定了如下事宜。
    一、2006年12月31日前终止《金健米业(岳阳)精米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协议书》和《金健商标许可使用权购买合同书》。
    二、合资公司2005年1月10日-2006年12月26日所投入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技改、办公用品等)的所有权为金健米业方享有。
    三、合资公司现所有的流动性资产,包括成品、半成品、原粮、现金、包装材料、应收账款等,均由金健米业方所有,按帐面价值退出合资公司。
    四、由合资公司依法于2007年1月17日之前解除现有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五、成立岳阳精米公司企业终止清算工作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