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股审字(2005)第059号审计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ee.com.cn),本公司截止2005年9月30日审计结果如下:
    截止2005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416,012,132.99元,盈余公积19,386,492.19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10,217,245.98元,法定公益金9,169,246.21元),资本公积823,281,496.78元(其中:股本溢价758,661,650.04元,股权投资准备60,338,072.12元,其他资本公积4,281,774.6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有关规定,公司以盈余公积10,217,245.98元,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370,000,000.00元弥补上述未弥补亏损。
    公司本次弥补完毕后,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9,169,246.21元(系法定公益金),资本公积余额为453,281,496.78元。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