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梁宋模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副董事长肖瑛女士、董事喻宇汉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董事肖汉族先生委托董事李安云先生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洪广祥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赵涌涛先生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公司截止2005年9月30日累计未分配利润-407,696,713.24元,资本公积823,281,496.78元( 其中:股本溢价758,661,650.04元,股权投资准备59,238,072.12元 其他资本公积5,381,774.62元,以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于2005年12月23日前披露审计报告);盈余公积19,386,492.19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10,217,245.98元,法定公益金9,169,246.21元)。
    为便于公众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理解,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财务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以盈余公积中的法定盈余公积10,217,245.98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0,217,245.98元,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370,000,000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70,000,000元。以上共计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80,217,245.98元。
    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后,2005年9月末资本公积余额为453,281,496.78元,盈余公积余额为9,169,246.21元(系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为-27,479,467.26元,该未分配利润将用2005年度及以后年度的利润予以弥补。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将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5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五楼四会议室
    3、会议议题:审议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4、会议出席对象:
    ⑴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法律顾问。
    ⑵2005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⑶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⑴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5年12月29日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⑵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德山开发区金健米业总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安云 谢文
    联系电话:(0736)7308643 7308616;
    传真:(0736)7308666
    邮政编码:415001
    ⑶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⑷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
    ⑸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⑹与会股东交通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