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的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常立民保字第16号、第17号、第18号、第19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股东代码B880269496)所持有的金健米业股票(代码600127)国有法人股9506万股,时间1年(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10月10日)。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