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解决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的历史遗留问题,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9日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偿还所欠我公司款项,全部案件的诉讼标的额共19581万元,并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持有的我公司股票,计9506万股。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