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九次会议于2005年8月3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并于2005年7月26日向各位参会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长梁宋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董事长梁宋模先生、副董事长孙圣斌先生、副董事长肖瑛女士、副董事长吴远海先生、董事肖汉族先生、董事喻宇汉先生、董事李安云先生、董事卢其松先生,独立董事洪广祥先生、独立董事赵涌涛先生、独立董事刘春晖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陈九林先生委托董事李安云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5年中报》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解除<常德沅水二桥经营权转让合同>意向的议案》
    由于城市管理格局的调整变化,我司与常德市路桥建设开发公司正在协商解除双方于2001年10月18日在湖南省常德市签订的《常德沅水二桥经营权转让合同》,并将按程序呈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及湖南省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双方初步拟定我公司将《常德沅水二桥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剩余期限的沅水二桥经营权移交给常德市路桥建设开发公司,该公司拟以我公司2005年6月30日的该项资产帐面价值(以审计为准)进行结算返还,其中该公司拟承担我公司银行贷款债务2.06亿元,剩余部分拟用现金支付。
    解除《常德沅水二桥经营权转让合同》客观上促进了公司盘活资产,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特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在该经营权帐面价值经审计确定后,将发专项公告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