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5年5月28日,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在湖南常德市德山开发区金健米业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梁宋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41147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6% ,其中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份总数的0.0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2、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3、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4、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5、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6、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7、关于募集资金改变投向的议案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8、拟由湖南金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69亿元参与"紫菱花园"宗地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9、公司章程修正案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10、《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1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12、《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赞成票241147489股,非流通股为241065610股;流通股为81879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谢勇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会议议程、表决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议案产生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