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于2005年1月27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梁宋模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4年度业绩预测修正公告;
    预计本年度利润为负值。200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当时尚未完全掌握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情况及不良资产的核销情况等,因而公司未在前一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警。
    2、机构设置及人员聘任与解聘。
    公司董事会决定撤消粮油食品事业部,组建粮食食品事业部和油脂事业部,原粮油食品事业部四家油厂划归油脂事业部管理;同时,总裁集团不设执行总裁,增设副总裁(常务)。
    因工作需要,公司总裁孙圣斌先生不再兼任粮油食品事业部总经理职务;聘任肖瑛女士为副总裁(常务),免去其执行总裁职务;聘任吴远海先生为油脂事业部总经理(兼),免去其米制品事业部总经理职务,本人同时辞去金健高科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聘任卢其松先生为粮食食品事业部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兼),推荐其为湖南金健粮油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候选人;聘任黎军先生为米制品事业部总经理,推荐其为金健高科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候选人,免去其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邓小洋、洪广祥对有关高管人员的任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事项,其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8日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人员任免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月27日召开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免去黎军先生营销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职务,聘任其为米制品事业部总经理、金健高科技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此项高管人员任免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此次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事项,其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说明。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小洋 洪广祥
    200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