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3年实施的收购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的合同已不能履行,现将有关事实与相关事项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1、2003年3月5日,本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的议案》,收购湖南金健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金健投资)所属常德市自来水公司,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4640.29万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同金健投资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
    2、2003年4月25日,本公司向金健投资预付自来水公司收购款14700万元,并在财务上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理。
    3、2003年4月底,常德市人民政府将金健投资预收的自来水公司资产转让款14700万元行政划拔给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将上述款项用于归还本公司,冲抵大股东占用款项。
    4、2003年12月25日,因金健投资在办理自来水公司资产过户过程中遇到障碍,与本公司签订《资产收购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在2004年5月31日前不能完成资产过户手续,则在2004年6月30日由金健投资将收购预付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额退还本公司。
    5、因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的员工不同意上述转让事宜,转让未能获得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所以,截止2004年5月31日,常德市自来水公司资产过户手续仍未完成。
    6、鉴于金健投资不能向本公司交付自来水公司资产,常德市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决定将城区的依据城市规划已变更用途的几宗土地依法出让,用与自来水公司资产等额的出让金足额拨付给金健投资,让其偿还给本公司。常德市人民政府并以常政函[2004]11号文致函湖南省证监局。公司于2004年6月8日召开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敦促金健投资如期偿还收购款项。会议认为,常德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上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是积极可行的,公司要全力配合,同意将属于公司但城市规划已将其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的紫菱花园、市面粉厂、市双狮粮机三宗土地由常德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依照法定程序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同时考虑公司已经股东大会通过修改了公司章程,变更了经营范围,增加了经营房地产开发及城市基础建设等业务,会议决定参与这几宗商业用土地使用权的竞买。
    7、经过常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工作,紫菱花园、市面粉厂、市双狮粮机三宗土地已于2004年5约28日在《常德日报》上公告,将于6月18日挂牌。上述三宗土地的拍卖价估计在2亿元以上。其他几宗土地在本月内预计可完成评估等程序。
    8、本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反省,认为自来水公司收购项目无法实施的主要责任在合同对方当事人。但是,本公司在处理相关问题上欠妥当。首先,在没有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于2003年12月25日签订《资产收购补充协议》,变更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常德市自来水公司收购决议;其次,在签订该协议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本公司董事会郑重向投资者致歉,并就信息披露中的不当之处一并予以纠正。
    9、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审议董事会对因收购合同落空而收回收购自来水公司资产预付款的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