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大股东--常德市粮油总公司2003年度累计占用公司资金25,855,061.66元,该关联交易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公司在履行股东大会通过的《收购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的议案》的过程中,于2003年12月25日与湖南金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补充协议》,变更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业务。该协议签订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行为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管局的关注。为此,公司表示积极整改并向全体股东表示歉意。
    公司将从此事中将吸取教训,并完善和建立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有关因常德市自来水公司资产收购合同落空而收回收购自来水公司资产预付款、与湖南金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收购补充协议》将提交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