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5日,本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以常德市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评估值14640.29万元为依据,收购湖南金健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健投资公司)所属的常德市自来水公司资产。
    2003年12月25日,因金健投资公司在办理常德市自来水公司资产过户过程中遇到障碍,与本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在2004年5月31日前不能完成资产过户手续,则在2004年6月30日,由金健投资公司将收购预付款全额退回本公司。
    在办理常德市自来水公司资产过户过程中,由于常德市自来水公司的员工不同意转让,致使转让协议迟迟未能获得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加之常德市自来水公司是公益型企业,为政府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资产收益率不高,改制难度大、成本高。截至2004年5月31日,常德市自来水公司资产未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收购事项已无法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在履行股东大会资产收购决议过程中,因上述原因,与金健投资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补充协议》,超越了股东大会的授权,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对此,本公司董事会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鉴于收购常德市自来水公司事项已无法实施,本公司董事会正积极采取措施督促金健投资公司归还收购款连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并将积极追究金健投资公司未能如期过户的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