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4日,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湖南常德市德山开发区金健米业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41,132,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董事任免的议案
    (1)张宏成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赞成票241,132,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肖瑛女士为公司董事
    赞成票241,132,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赞成票241,132,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监事会提议的监事任免方案
    (1)肖瑛女士辞去监事职务
    赞成票241,132,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张宏成先生为监事
    赞成票241,132,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公司董、监事薪酬方案
    赞成票241,132,98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袁爱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会议议程、表决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议案产生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