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1日下午1: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董事会就《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进出口资格并设立进出口部的议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关于产品分销的合同书》及《召开公司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事项所作出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办理进出口资格,自行开展进出口业务,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生产经营体系的一项具体措施,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减少与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签署《关于产品分销的合同书》,有利于控制与关联方的关联销售,减少公司产品分销环节,确保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