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15日下午1: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4年一季度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加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等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财务状况,适当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与有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是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体现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明晰化、市场化和规范化,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