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3年7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袁明观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童云芳先生、独立董事叶志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袁明观先生、江光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记名表决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复核,认定公司所属的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与原估计数存在差异,经本次董事会研究决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20-30年调整为20年;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8年调整为5年;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折旧年限不变。对该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由于该项会计估计变更使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6,183,781.72元,净利润减少4,143,133.75元。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