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10月1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克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监事会经审议讨论,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设审计处、技术改造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146条有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无偿受让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商标权的议案》、《关于无偿受让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专利权的议案》、《关于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审计处和技术改造处,使公司在机构设置上更加健全,企业管理得到加强;对《公司章程》第146条作出修改,使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更加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无偿受让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商标权和专利权,使公司拥有独立的商标权和知识产权,有利于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公司对巡检发现问题所提出的整改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方案切实可行,关健要抓紧组织实施,以提高公司“三会”运作水平,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综上所述,董事会通过的议案和决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