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5 日上午九时在杭钢会 展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479,593,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2%,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以记名 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2, 142 ,877.08元,合并净利润342,481,281.46元。按《公司章程》规定, 以母公司净利润 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4,214,287.71元,5%提取法定公益金17,107,143.85元, 本期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0,821,445.52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04,274,553.94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95,095,999,46元。以公司2001年末股本总数645,337, 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6 ,800,62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98,295,374.46元结转至下年度。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479,593,52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王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而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的请求,推荐周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479,593,520股同意王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 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79,593,520股同意周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 表所代表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马庆国先生、江光建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名的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
    选举马庆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 数的100%;
    选举江光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股份 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黄伟民律师现场见证,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