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接到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集装箱”)、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总公司”)通知获悉: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73,645,000股国有法人股中的68,954,746股和2,545,254股分别无偿划转给中铁集装箱和大连总公司持有,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42,019,159股国有法人股全部无偿划转给大连总公司持有,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4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
    股权过户后,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8,954,74624.00 大连铁路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61,193,45421.30 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 2,145,0000.75 合计 132,293,20046.05
    特此公告。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