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六人,实到监事六人,实有6名监事行使了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国义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本届监事会提名张知诚先生、江玉香女士、刘国义先生、王伟忠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工会推举由功岩先生、刘德铭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2、关于对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我们对此次董事会拟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了解,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理由是客观合理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项目投入运营后,将给公司带来较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进行项目的变更。
    3、关于对公司将59辆25T型和7辆25Z型旅客列车租赁给沈阳铁路局运营的意见
    根据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沈阳铁路局与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25T型、25Z型旅客列车协议》、可行性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部的批复文件等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了解,现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将59辆25T型旅客列车和7辆25Z型旅客列车租赁给沈阳铁路局运营,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租赁费标准经行业主管部门铁道部批复,公允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及公司的利益;该项目实施运营后,将给公司带来较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