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送0.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含税);每10股送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4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06元。
    ● 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30日
    ● 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31 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6日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公司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止2007年5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597,607,795股,与2006年末相比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配以此为基数实施。
    1、每股送0.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含税);每10股送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共计送红股179,282,339股,派发股利20,318,665.03元。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送红股和现金红利的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06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及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4元。
    三、本次送股、派现的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30日
    2、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31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6月1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5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送股、派现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以及沈阳铁路局经济发展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余无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送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将所送股份于2007年5月31日直接计入“铁龙物流”(600125)股东帐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七、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 0.228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411-82810988转6672
    联系传真:0411-82816639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八楼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16001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