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4年6月1日在南京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王伟董事、李元洪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黄君励董事、张琉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推选张琉先生主持会议。经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琉为董事长;选举王伟、刘小峰为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总裁的议案。
    聘任张伟为总裁。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副总裁、总会计师的议案。
    聘任应文禄为副总裁兼总会计师;聘任李元洪为副总裁。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刚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徐清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五、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刘小峰、徐锦荣、张琉、陈传明、李心丹为委员。经委员会推选,董事会同意刘小峰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六、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选举沈晗耀、陈传明、张伟为委员。经委员会推选,董事会同意沈晗耀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七、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选举何次琴、沈晗耀、王伟为委员。经委员会推选,董事会同意何次琴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八、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选举李心丹、何次琴、黄君励为委员。经委员会推选,董事会同意李心丹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管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管人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二日
    附简历:
    张琉、王伟、刘小峰、徐锦荣、张伟、黄君励、李元洪、陈传明、何次琴、沈晗耀、李心丹等人简历已于公司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其余人员简历如下:
    应文禄先生,39岁,大学学历,南京大学EMBA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南京钢铁集团财务处科长、副处长,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本公司总会计师、副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总会计师。
    陈刚先生,44岁,大专学历,回族,助理经济师。历任南京油泵油嘴厂厂办秘书、南京中北旅汽公司办公室主任、南京中北友好国旅副总经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徐清先生,32岁,双本科学历,东南大学EMBA研究生。经济师。历任本公司总裁办秘书、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