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有线电厂通知,该单位持有本公司966万股法人股因担 保合同纠纷被司法冻结一案,近日已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免除南京有线 电厂的担保责任,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同意,于2002年6月14 日将 上述股权解冻。
    南京有线电厂目前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9654333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 .689%。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上述股份解冻后,该单位所持本公司股份无质押或 冻结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