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500万股股份展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新街口支行,用于人民币贷款,并于2006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期一年。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法人股638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