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9月21日在南京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05年9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610,723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江苏省分行直属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本公司共持有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2,144,000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13.23%,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