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8月31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公司董事刘小峰先生因公出差并请假。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常务副总裁应文禄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兼任的总会计师职务,同意聘任黄维江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任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附:黄维江先生简历
    黄维江先生,3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历任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外资运用审计处副处长、审计署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应用组组长、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