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江苏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通知,三胞集团用其持有本公司的25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用于人民币贷款,并于2005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期为一年。
    三胞集团现持有公司638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股份的39.16%。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