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5月30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以通信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5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5年6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