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5年4月25日在南京公司总部以通信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4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董事王伟先生、黄君励女士因公出差并请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审议,同意本公司以其持有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1,429,714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南京白下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已于2005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一年。
    本公司共持有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2,144,000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13.23%,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