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3月24日在郑州市航海中路99号中都饭店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10人,实到7人。监事苏万里、王铁庄、王书伟因公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监事石银秀、王炎祥、禹海盈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石银秀先生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决策,程序合法;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与控股股东郑煤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