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0年12月15日在本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桑智卿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满,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会议审议并一致推举李振江、 李绍明、石银秀、禹海盈、焦方保、赵同山六名同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三名职工代表监 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0年12月15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李振江先生,现年58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郑州矿务局米村煤矿副 矿长,大平煤矿矿长,郑州矿务局副局长,现任郑煤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
    李绍明先生,现年53岁,大学本科文化,高级政工师,历任新密矿务局保卫处干事、科 长、副处长、处长、党委书记,郑煤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现任郑煤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常委。
    赵同山先生,现年55岁,大专文化,高级会计师,历任新密矿务局芦沟煤矿财务科副科 长、科长、总会计师,副矿长,党委书记,现任郑煤集团公司审计处处长。
    上述人员与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石银秀先生、禹海盈先生、焦方保先生共同组 成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