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4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决议公告详见2004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兹定于2004年10月21日上午九点召开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地点:郑州市航海中路99号中都饭店
    2、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岗位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关于成立董事会生产技术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3)审议关于成立监事会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10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4、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及股东帐户卡,社会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
    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5:30分-17:30分
    (3)登记地点:郑州市大学路3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1)联系人:唐宗记 刘春莉
    (2)联系电话:(0371)6591333
    传真:(0371)6950227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1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对会议的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