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对财务数据初步估算,预计公司2004年上半年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每股收益0.0379元)增长5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煤炭工业局豫财企[2004]38号“关于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维简费计提标准的通知”,从5月1日起,维简费计提标准由8.5元/吨提高到15元/吨。从5月1日到12月31日预计公司生产原煤355万吨,计提维简费5325万元,比原标准8.5元/吨多计提2307万元;另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各煤炭生产企业除继续提取维简费外,要求各煤炭生产企业将原先在维简费中用于安全投入的支出项目独立出来,单独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今后煤矿维简费不再包括安全费用,但包括井巷费用。由于接到文件较晚,2004年6月份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不再补提,从7月1日起,按吨煤8元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从7月1日至12月31日预计生产原煤255万吨,应计提煤炭生产安全费用2040万元,加上多计提的维简费2307万元,2004年公司该两项费用的提取将影响利润4347万元。
    特此公告,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