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 年3 月24 日上午在郑州市航海中路99 号中都饭店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 人,实到董事11 人,代表12 人行使表决权,董事张玉东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袁清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国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0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85125894.02 元,在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8512589.40元和10%的法定公益金8512589.40 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8100715.22 元。加上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129272147.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7372862.82 元。
    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董事会决定200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实现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
    6、审议并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 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年度酬金为55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报审计费15 万元,年报审计费40万元)。
    7、决定召开公司200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 年4 月27 日上午九时
    2、会议地点:郑州市航海中路99 号中都饭店八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 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 年4 月2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5、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及股东帐户卡,社会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 年4 月23 日至4 月25 日上午8:30 分—11:30 分下午15:30 分—17:30 分
    (3)登记地点:郑州市大学路30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联系人:唐宗记刘春莉
    (2)联系电话:(0371)6591333
    传真:(0371)6950227
    (3)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3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