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2月22日刊登了截止2000年12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审计报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4月10 日颁发的《关于印发<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的通知》(证监会公司字〖2001〗42号),公司董 事会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指引》的规定,对截止2001年6月30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重新出具了《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