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1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0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1年4月11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 券报》上,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决定以2000年度末股本总额8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 0.2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025万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内容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31日
    2、除权除息日:2001年6月1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8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25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
    (1)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 利为:0.02元/股;
    (2)对于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25元/股;
    (3)对于法人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25元/股。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领取办法:
    (1)对于流通股红利派发
    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通过该登 记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的现金红利划付给其指定的证 券公司,投资者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 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 待投资者办理指 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 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 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对于法人股股东红利派发
    公司法人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法人单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到本公司领取。
    三、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50227
    传真:0371-6982668
    地址:郑州市大学路30号邮编:450052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