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1日至25日,河南证监局巡检组对我公司进行了巡检,并于2006年1月23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整改结果如下:
    一、关于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
    通知书提出,"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没有达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的问题。公司正在积极物色独立董事人选,待条件成熟后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之后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于独立性方面的问题
    1、关于"人员劳动合同仍和集团公司签订和没有单设统筹金账户"的问题。经与郑煤集团公司协商,集团公司已正式解除了原来与公司所属单位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正在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公司员工的劳动统筹已按规定全部纳入社会化的统筹管理。
    2、关于"公司不拥有材料供应系统,材料全部向集团公司采购"的问题。为建立公司独立的材料供应系统,经董事会三届十六次会议讨论研究,已决定投资1000万元成立"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公司的物资材料供应。
    3、关于"公司在郑煤集团内部银行开设有账户,资金结算管理没有与郑煤集团完全分开"的问题。该事项系公司成立初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已于2004年8月建立了独立的产品销售系统,目前物资供应系统也已建立,与郑煤集团的经营往来及以往余额逐步减少,该账户已于2005年底取消。
    4、关于"米村矿、超化矿两对矿井的采矿证为郑煤集团持有,公司无偿使用采矿权"的问题。公司已商同郑煤集团公司同意,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处置,一旦处置完毕,公司将及时予以变更。
    三、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
    对于公司2004年度关联采购和出租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没有在年报中明确披露的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下发后,公司董事会按要求对涉及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和租赁费问题重新进行了专门检查,并经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核。对于已经发生的关联采购和出租固定资产的租赁收入,公司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了明确披露。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